观点 | 陈文胜:牢牢把住接续推进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关键与核心

摘要:陈文胜,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农办乡村振兴专家委员。主要从事三农问题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深入研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如何推进解决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向解决相对贫困的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有效衔接与转型密切相关,不仅决定着能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扶贫攻坚的成果,更决定着中国全面现代化与民族复兴的成败。因此,必须以两大战略思想、理念的有效衔接与转型为逻辑起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制度框架和目标中理解“衔接与转型”的理念内涵,及其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内在统一性,推进两大战略“衔接与转型”的必然性与可行性相统一,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新路。

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关键:下好衔接这个先手棋

进入新时代,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历史交汇期、社会转型叠加期、政策衔接过渡期,必须立足于全面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确保向乡村振兴接续推进。需要把握好两大战略的背景与意义、定位和目标、政策与机制以及政策着力点,从政府与市场两个层面着眼,全面梳理脱贫攻坚的基本经验和后续要求,进一步把握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理念、目标及阶段性要求上的差异性与一致性。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在发展理念上,把解决相对贫困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两大战略愿景、方向与目标、任务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相衔接。二是在实现路径上,把脱贫攻坚的产业扶贫、人才帮扶、文化扶贫、生态扶贫、党建扶贫,与乡村振兴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相衔接。三是在体制机制上,把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制度框架和价值目标相衔接。四是在政策体系上,把脱贫攻坚的特惠性、阶段性、攻坚性的政策体系,与乡村振兴的普惠性、长期性、常规性的政策体系相衔接。

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核心:做实转型这个落脚点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是中国经济社会的重大转型,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新起点,两大战略的“衔接与转型”不仅只是先后接续相继,更是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方向,推进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全面转型,本质上是从量变向质变的转型,是围绕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时代难题向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高质量发展转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在发展理念上,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综合性、整体性、渐进性和持久性特点,把握大国小农的区域差异性与发展模式的多元性,向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的可持续发展推进转变。二是在实现路径上,推进乡村振兴的“共同行动”与“共享发展”相统一、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实现由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人才帮扶向人才振兴转变、文化扶贫向文化振兴转变、生态扶贫向生态振兴转变、党建扶贫向组织振兴转变。三是在动力机制上,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实现“党的引领力、政府的推动力、市场的原动力、农民的创造力、社会的协同力”相融合,以改变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干部在干、农民在看”的局面,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力”的“三驾马车”新机制,推动由行政外在推动为主逐渐向市场内在推动为主转变,由“依靠帮扶”为主逐渐向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自我发展”为主转变。四是在体制机制上,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重塑城乡关系,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实现由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为主的“攻坚体制”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主的“长效机制”转变。五是在政策体系上,推动由行政推动为主逐步转变为政府引导下市场驱动为主的高质量发展,实现由外部“输血”到内部“造血”的转变,由特惠性、阶段性、攻坚性的政策体系向普惠性、长期性、常规性的政策体系转变。

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活力:抓好创新这个驱动器

中国作为全球特大型国家,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把握好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所谓一般性,就是人类社会乡村变迁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般趋势及其在中国的体现,大国小农的中国国情与历史传承、文化基因、人口大国的粮食安全,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制度框架和价值目标的普遍性要求,核心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重塑城乡关系,使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使乡村的发展进程不再为了服从工业和城市的需要而延缓。所谓特殊性,就是中国幅员辽阔,地区间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历史基础、政策取向等多方面原因导致非常复杂的差异性,呈现出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平衡发展现实特征。因此,从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看,不可能一个目标、一个模式同步发展,需要运用大国制度创新注重地方创新的特殊规律,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战略目标一致性与路径多元性相结合、自上而下的国家整体制度安排与自下而上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基层首创精神相结合,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体系与发挥不同区域能动性的多元化、差异化政策体系相结合,以有效遏制基层的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蔓延,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