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6/9 16:42:27 阅读:31033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一流学科”建设单位,在学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基层与地方治理法治化”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致力于将现代法治理念、思维、结构及制度凝聚到基层与地方治理的整体框架和各个环节之中,真正实现基层与地方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宏观愿景与整体目标。为彰显法学学科特色,促进法学、政治学交叉融合发展,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拟设立“百所观察”项目,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0个司法所进行为期十年的跟踪观察,实现法学院“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协同推进和一体化发展的同时,助力政治学“一流学科”建设。
如何选择典型司法所?如何深入了解司法所的工作机制?如何从司法所职责履行中发现基层与地方治理法治化典型样态?“百所观察”项目如何能够有效落地?法治社会建设的难点和重点为什么在基层?带着上述一系列问题,5月20日至5月24日,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文教授、党委副书记万枞老师、法硕中心主任王清军教授、武小川副教授、周林讲师等一行先后奔赴湖北省罗田县、湖北省兴山县和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在与县(区)司法局签署合作协议同时,也深入所在辖区典型司法所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拜访了湖北省罗田县司法局三里畈司法所、河铺司法所和平湖司法所,湖北省兴山县司法局古夫司法所、昭君司法所和南阳司法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司法所、黄花司法所等。通过与司法所所长交流会谈、查阅、扫描办案案卷材料等方式,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司法所的组织设置、人员结构、职能职责运行,以及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诸多议题等内容。
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进程加快,基层司法所在基层与地方治理法治化进程中扮演重要且不可替代的角色。借助基层司法所这一“法治”窗口,通过纵向、横向以及纵横链条拓展,能够基本描述基层与地方治理法治化的主要样态,梳理总结基层与地方治理法治化的经验问题,从而打通基层与地方治理法治化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百所十年观察”项目落地能够为法学院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实践沃土,为法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资源“富矿”,为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一流学科建设”贡献“法学担当”。
据悉,在初步调研基础上,法学院将组织全院规模的田野调查方法培训,举行“百所观察”项目启动仪式,利用寒暑假组织全院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到司法所进行各种形式的调研、实习等,撰写调研笔记、访谈记录,记载基层法治建设细节,描述基层法治建设人物图谱,擎绘基层法治建设蓝图,完善“百所观察”项目数据库,在赓续华师政治学“田野调查”方法基础上,逐渐形成桂子山上的“田野法学研究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