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文 | 徐学庆:新乡贤的特征及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时间:2021/11/2 15:06:06
作者:徐学庆
来源:《中州学刊》2021年第6期
阅读:4417
摘要:破解农村人才紧缺问题,凝聚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需要培育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在新时代乡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充分释放人力资本活力,聚集人气以振兴乡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总抓手。在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三农”工作的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生产要素,人才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然而,乡村社会人才流失严重,入不抵出。人才缺失已成为制约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的瓶颈。破解农村人才紧缺问题,凝聚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需要培育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在新时代乡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充分释放人力资本活力,聚集人气以振兴乡村。
一、新乡贤的时代意蕴
较之传统的乡贤概念,新乡贤的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现代意义。从乡贤到新乡贤的内涵嬗变,反映了我国从封建农业社会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展的历史轨迹和时代变迁。2014年至2018年,党和国家多次在不同场合和文件中提及和论述乡贤文化和新乡贤,为新乡贤的作用发挥提供了政策依据。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自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对新乡贤的角色定位和作用领域做出明确规定,为新乡贤融入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撑。
传统乡贤概念的主要内涵
乡贤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特有的概念,其原意是指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和敬重的人,是我国传统社会表彰去世的为乡村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且有崇高威望的社会贤达或政府官员的荣誉称号。因此,最初被称为乡贤的人主要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例如公议)入祀乡贤祠并受到乡人祭拜的人物。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乡贤的指称范围逐渐扩大,乡贤一词使用日盛。明清之际,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功名而不为官的儒生和告老还乡的官员成为乡贤群体的主要构成。他们以自身渊博的学识、公道正直的品德和取得的功名赢得乡民的普遍信服,协助地方政府教化乡民并参与处理乡村公共事务(如挖渠筑坝、架桥修路、抢险救灾)。整体而言,在“皇权不下县”的传统封建社会,具有德行、才学和崇高个人威望的乡贤是主导乡村自治的主要力量。乡贤不仅是一种身份,更是一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入世精神,内嵌于“家国一体”的社会文化结构。
新乡贤的内涵特征
新乡贤是相对于上文所述的传统乡贤而言的。关于新乡贤的概念界定,学术界尚无定论。一般而言,有德行、有才华,成长于乡村,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的人,可谓之新乡贤;在实践层面,新乡贤的标准更为宽泛,只要有才能、有善念、有行动,愿意为农村建设出力的人,都可称作新乡贤。新乡贤虽然根植于以“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为根本价值追求的传统乡贤文化沃土,但较之传统乡贤有其自身独特的时代内涵。笔者认为,从最广义上讲,所谓新乡贤,是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与特定的乡村有一定关联、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贤达之士。具体而言,成为新乡贤需要具备五个要素性条件。一是本土性的身份要素。一般情况下,新乡贤要么是本乡本土之人,要么与特定乡村有特定的关联,即在身份上具有一定的本土性。二是品德要素。新乡贤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弘扬者和践行者,能够以自身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乡村。三是能力要素。新乡贤大多事业有成,或有资本,或善管理,或懂市场,或有一技之能,或有丰富的知识。四是声望要素,即影响力。新乡贤受到民众的认可、信服和敬重,口碑好、威望高、知名度高,同时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五是贡献要素。新乡贤往往为特定乡村的公益事业、文化进步或建设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在实践层面,对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等的贡献大小,是衡量个人能力和品德的重要标尺,也是个人获得社会声誉的主要支撑。
二、新乡贤的“四新”特点
新乡贤的产生固然离不开传统乡贤文化的滋养,但从本质上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是新乡贤产生发展的根本基础。因此,与传统乡贤相比,新乡贤具有与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的乡贤都不同的新特点。
第一,新的时代背景。
无论何时,乡贤的产生都离不开具体的时代,无论是传统乡贤还是新乡贤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无不与特定的社会环境相联系,无不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传统乡贤产生和发展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是传统乡贤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封建社会的家族本位和伦理本位是传统乡贤的根本文化认同,以父系血缘和亲缘关系为基本纽带、以家族或宗族为基本认同单元的乡村自治组织是传统乡贤的社会根基。因此,在封建社会,传统乡贤往往是封建地主阶级在乡村的代言人,他们虽对乡村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但不可避免地有其历史局限性。孕育新乡贤的根本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新乡贤身上不仅凝聚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美德,还展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面貌,更体现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追求,具有显著的时代进步性。
第二,新的人员构成。
传统乡贤是在宗族制、贵族制、察举制、科举制等封建制度背景下产生的,大多是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显然,传统乡贤的构成主体主要局限于封建地主阶级,来源渠道比较单一,数量不多。在“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的传统乡村治理模式背景下,传统乡贤居于乡村,似官非官、似民非民,享有地方政府默许的一些特权,拥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对乡村社会具有隐形而重要的影响力,是乡村宗族社会重要的自治领导力量。产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的新乡贤在人员构成方面完全不同于传统乡贤,其来源范围更加广泛,表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制度特色和时代特点。一是身份广泛性。与传统乡贤强调家族背景、地位等级不同,新乡贤来源于最广泛的人民群众,是一个开放的群体,大众化、群众性特征非常明显。只要有德行、有才学、有贡献、口碑好、威望高,就能成为新乡贤。二是职业多元化。与传统乡贤的身份多局限于拥有科举功名的士人不同,新乡贤已扩展到各行各业,只要是德才兼备、对家乡建设作出贡献的人,都可以成为新乡贤。三是理念现代化。人的思想观念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新乡贤一方面同传统乡贤一样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另一方面深受现代文明尤其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洗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积极拥护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践行者。
第三,新的地域属性。
乡贤,顾名思义,就是乡里的贤人,具有明显的地域色彩,“乡”是“贤”的“籍贯”,表明其在乡村的经济基础、社会根基和文化认同。无论传统乡贤还是新乡贤,他们发挥作用的场域都是具有一定范围界限的乡村,是某一特定乡村的社会贤达,其影响力有着一定的地域范围界限。对于传统乡贤而言,尤为强调“乡”的籍贯性和居住地属性,只要该区域内的乡贤离开他土生土长的地方,就难以产生影响地方民众的权威。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乡土中国”逐渐转变为“城镇中国”,连接“乡—土—人”的纽带逐渐松散,“出现人离开土、乡离开土或人离开乡的现象”,乡贤居住空间离土化特点非常显著。有鉴于此,学者们将新乡贤划分为两类。一是“在土乡贤”,即“在场”的乡贤,指具有一定文化基础、人品较好、威望较高、扎根乡土发展事业的乡贤。二是“离土乡贤”,即“不在场”的乡贤,指那些虽然不定居农村但生于农村、依然热爱农村的各行各业精英。还有学者干脆回避新乡贤的地域性,认为不论“在土”“离土”,一切愿意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的人都是新乡贤。相较于传统乡贤,新乡贤虽有地域性特征,但已不拘泥于出身的地域。新乡贤之“乡”超出了籍贯的局限,具有更为广泛的空间范围,可以指生于此地、长于此地或从外地到此地工作生活的人,也包括那些虽外出发展但仍与家乡保持着密切联系并为家乡贡献力量的人。在新时代的语境下,只要是与特定的乡村具有一定联系并被当地认可的贤达之士都可称为新乡贤。
第四,新的权威来源。
一般而言,传统乡贤是地方共同利益的重要代表,主要通过自身及家族势力发挥着维系乡村社会秩序平衡的作用并成为传统乡村社会的大家长和实际领导者。与传统乡贤基于封建社会的家族本位和伦理本位并依赖其所具有的功名及其为族人提供庇护的能力而具有权威不同,新乡贤主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依靠自身道德、文化、技能、资源等综合能力而获得村民的信任与地方政府的认可。新乡贤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主要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乡贤理事会、乡贤工作室等载体发挥建设乡村的积极作用。
三、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逻辑
积极发挥新乡贤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作用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本支撑,可以为农业农村人口提供稳定的、可持续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只有实现产业振兴,才能夯实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因此,振兴乡村产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目前,我国乡村产业发展面临不少问题,生产要素资源城乡配置失衡、资源投入不足、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化水平低下、生产效益不高等是阻碍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难题。新乡贤群体中有不少是经商兴业的成功者,引导他们回乡投资创业、嵌入乡村振兴事业,能够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有力支持。首先,新乡贤能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新理念。经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洗礼的“财富精英”具有开阔的眼界和格局,拥有丰富的产业经营经验,不仅能成为乡村产业融合升级的“领头雁”,还能给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新思路、新途径、新活力,发挥“智囊团”作用。其次,新乡贤能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新技术。新乡贤中不乏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他们能为乡村提供新知识和新技术,解决乡村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提升村民的知识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再次,新乡贤能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资金支持。新乡贤中不乏拥有雄厚资金和社会资源的企业家,他们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眼光、有人脉资源,可以通过直接投资、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等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广泛支持。最后,新乡贤能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信息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就是资源。充分发挥新乡贤联系乡村与城市、乡村文明与城市文明、乡村资源与城市资源的信息媒介作用,能够为乡村经济发展开拓新路。
积极发挥新乡贤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作用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乡村发展归根结底要靠人才实力。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前提,没有人才,一切振兴都无从谈起。在城市虹吸效应作用下,乡村人才单向度流向城市,村庄日益“空心化”,人才短缺是乡村发展面临的关键性问题。新乡贤“返场”乡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人才短板。首先,新乡贤是乡村的重要人才资源。新乡贤是乡村民众和当地政府公认的社会精英。以乡贤文化为基础,探索建立发挥新乡贤作用的平台和机制,不仅可以盘活地区人才存量,更能有效弥补乡村振兴中农村人才短板。其次,新乡贤能吸引更多人才返乡。作为乡村的精英,口碑好、威望高加之具有人熟、地熟、村情熟等天然优势的新乡贤,具有很大的号召力。树立好、宣传好新乡贤典范,就能产生“一花引来百花开”的效应。凭借新乡贤的号召力,以乡情为纽带便能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助力乡村建设。最后,新乡贤能帮助乡村培育人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农村自身造血功能,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长久之计。新乡贤的优势就在于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或直接向农民传授知识和技能,或在生产实践中为农民答疑解惑。
积极发挥新乡贤助推乡村文化振兴的作用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乡村文化振兴旨在塑造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既要传承优秀乡土文化,也要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面对社会转型期一些农村不良文化泛滥的现象,必须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荡涤阻碍乡村文化振兴进程中的污泥浊水。在振兴乡村文化方面,作为乡村“道德精英”重要组成部分的新乡贤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弘扬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榜样作用和引领功能。首先,新乡贤是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的传承者和发展者。新乡贤既了解现代文明中的城市文化,又熟悉乡土社会的人文底蕴。他们身体力行地把现代文明融入乡村生活,能够在润物细无声中引导乡村社会的风尚,发挥传承文化、教化乡民、涵养乡风的功效。其次,新乡贤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的重要践行者。当今一些农村地区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足不无关系。因此,必须在乡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榜样是最好的引导,楷模是最好的宣传。生活在农民中间的新乡贤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道德文明素养,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能够促进农民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引导农民树立并践行正确的价值观,进而营造文明乡风。再次,新乡贤对于推动乡村移风易俗工作具有积极作用。作为“道德精英”“文化精英”的新乡贤可以发挥自身文化优势,帮助乡村制定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文明乡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最后,新乡贤能在乡村生活方式变革和人际交往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进入重要转型期,村民日常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方式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面对剧烈的社会经济、文化变迁,一些村民无所适从,更有甚者信奉庸俗实用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价值观,奉行庸俗的人际关系行为准则,严重污染农村社会风气。作为把不同类型文化融入乡村的有效载体,新乡贤既了解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又熟悉传统乡情,他们的言行对村民具有直接影响力。因此,在群众中弘扬作为“道德楷模”的新乡贤的优秀品质和高尚道德情操,能够发挥新乡贤在乡村生活方式变革和人际交往中的榜样示范和宣传引领作用。
积极发挥新乡贤助推乡村生态振兴的作用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优势和财富,是增进农民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当前,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需要重视发挥新乡贤作为乡村宜居生态维护者的重要角色。首先,鼓励新乡贤带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新乡贤受城市文明熏陶,具有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他们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例如捐资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自觉减污减排),对于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新乡贤的身体力行有利于引导农民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思想观念落后,环保意识淡薄。新乡贤作为社会贤达,能够较好地接受新发展理念,并通过自身实际行动帮助农民提升生态文明素养。最后,新乡贤能协助基层干部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村规民约。新乡贤威望高、号召力强,可以通过以身作则,动员群众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将绿色发展理念植入日常生产生活,引导村民践行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生活理念。
积极发挥新乡贤参与乡村组织振兴的作用
组织振兴旨在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强弱决定着乡村发展潜力的大小。在我国,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组织的核心力量。新乡贤可以协助村“两委”解决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为乡村组织振兴提供人才支撑。首先,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利于提升乡村基层组织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新乡贤进入村“两委”班子,既有利于优化村“两委”人员构成,又能充分发挥新乡贤的自身优势,提高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其次,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利于提升农村多元治理主体协同治理水平。品德高尚、能力突出、学识卓越的新乡贤,是沟通基层党委政府、村“两委”、群众和社会力量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中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权重评价和社会监督作用。再次,新乡贤组织有利于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新乡贤是乡村自治的协作者,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自治事务的实践经验有利于改变村民参与基层治理主体意识不强、治理能力不足的状态。最后,要正确把握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度”。乡村组织振兴的目的在于治理好乡村。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关键在于把握好多元主体各自发挥作用的“度”。为此,一要处理好新乡贤及其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在实践过程中,新乡贤组织与村“两委”之间容易产生张力。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担负组织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本村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建议、审议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提交的重要事项和村集体较大支出请示等职责。村民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两委”与新乡贤组织之间的关系是主辅关系。对于新乡贤组织而言,一定要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在新乡贤组织和村“两委”的关系中,村“两委”是农村基层治理的主要力量,新乡贤组织是治理的辅助力量。因此,既要规避只重视村“两委”而忽略新乡贤意见的倾向,也要防止新乡贤取代村“两委”的倾向。二要处理好新乡贤与村民的关系,避免村民在村庄权力结构中的边缘化和对新乡贤的过度依附。新乡贤应重视倾听村民呼声,当好村民决策的智囊。三要防止新乡贤异化为新村霸。新乡贤群体中不乏披着新乡贤外衣的伪乡贤,他们要么打着公益旗号混入新乡贤队伍,要么从真乡贤变质为伪乡贤。在监督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这些伪乡贤很容易演变成为新村霸,牟取个人和家族私利,损害村民公共利益,破坏乡村治理秩序,阻碍乡村振兴进程。因此,必须严格新乡贤评选程序和标准、切实强化对新乡贤的教育和监督,使新乡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乡村振兴中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