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文 | 从悬浮到融合: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与乡村社会双向形塑的内在逻辑——基于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Z村的实证考察

时间:2025/3/22 0:00:00 作者:金华、高奇琦 来源:《电子政务》2024年第10期 阅读:152

摘要:基于中国本土经验的积分制带来治理绩效提升的同时,面临多重悬浮之困:结构偏差引发规则悬浮、功能偏差引发治理悬浮及主体关系偏差引发合作悬浮。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为打破悬浮之困提供有益尝试。采取个案深描法,深刻描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Z村积分制数字化转型如何破除传统积分悬浮之困。基于“结构-功能-行动者”这一理论框架,深入探索影响数字积分有效运行的关键变量。数字积分与乡村社会是双向形塑的关系,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传统乡村社会积分制结构优化、功能拓展及主体关系优化,乡村社会的知识结构、乡土情境、行动者网络构成影响数字积分效能的关键变量。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只是一种消解传统积分制困境的可能性工具,而非化解基层治理困境的万能钥匙。数字积分要实现乡村本土化,须与转型中的地方性知识、乡土情境及行动者网络高度融合,避免再次陷入传统积分制悬浮之困。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持下,积分制与数字技术融合成为乡村治理的一种创新举措并得到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重视。2022年发布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强调“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推广积分制、数字化典型”被列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2023年中央一号文强调“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数字积分不仅镌刻了数字时代的基因,更彰显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应用潜力。数字积分凭借其高效、精准和科学化优势,有效化解农村发展中的资源碎片与协同惰性,促进乡村社区内部互动合作、社区连结并延展外部主体参与空间。


显然,积分制为基层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有力工具。积分制不仅撬动村民公共精神、重塑乡村集体经济、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而且推进基层信用治理提升及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积分制彰显效能的本质是对村民行为的精准捕捉,进而从微观层面洞悉其生活习惯、生产动态及价值取向。通过这一机制,基层治理者能够对村民具体行为进行详细记录与跟踪,国家能够对其内在动机进行深刻洞悉。进言之,积分制实施是国家能力向下扎根,通过一套全景可视技术照见社会行为、感知社会治理动态,并以一套完善的激励闭环机制将乡村治理装进一个可衡量、可评估的“容器”。基层治理被设计成一套兼具利益激励与道德约束的可计算、可评估、可追溯的模式。然而,理性的制度安排与实际需求脱嵌引发诸多诟病,如指标设计窄化、规则不完整、监督机制匮乏、奖惩界限模糊、受益群体比例失衡等问题大大降低积分制的效能。此外,实践中的积分制还面临复杂的地方性知识与不可测的情景,导致其运行过程面临各种悬浮之困。


为扭转积分制运行困境,已有研究主张通过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或由外而内的资源供给来优化积分制治理,促进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单向度的数字化转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化解传统积分制的悬浮之困,但是容易忽视乡村内生知识结构、乡土具体情境及行动者网络对数字积分的反向重塑作用。这些乡村社会原生要素是影响数字积分运行绩效不可忽视的变量。为弥补这一缺憾,本研究采取个案深描法,深刻描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Z村积分制数字化蜕变历程。基于“结构-功能-主体”框架,解构数字积分如何破解传统积分制的悬浮之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影响数字积分绩效的关键变量。研究视角从制度主义的框架中跳出来,以人为中心,更加深入地洞察Z村积分制数字化转型及治理探索如何与乡村社会内生力量相互形塑。


二、从悬浮到融合:积分制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面向


(一)积分制运行的范式转型


信息技术融入公共管理过程,引发治理范式的新变化。伴随信息技术的融入及数字化转型的加速,传统乡村治理范式发生新的变革。在乡村治理领域,积分制治理的引入不仅是技术工具的创新,更是内在契合乡村社会结构与情境的需求,推动着乡村治理范式的转型。在乡村治理实践中,传统积分制的运行不仅存在效率低下、行为过度量化与责任过度连带的结构性偏差,还衍生出基层政府树典型、村干部与村民利益博弈的功能性偏差。此外,积分制运行还面临利益相关者抵触、积分通兑壁垒及内部冲突的主体关系偏差。这些问题构成了传统积分制运行的“悬浮”状态,即积分制未能真正融入乡村治理实践,甚至成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主要障碍,削弱了基层治理效能。“融合”概念为解决积分制的“悬浮”之困提供有益借鉴。数字积分制通过构建虚拟公共空间,打破传统物理空间的限制,重塑了乡村治理主体的互动方式与行为特征,推进积分治理结构优化、功能拓展与主体关系优化。在“融合”概念指导下,积分制的范式转型不仅仅是治理技术融入乡村社会,更是与乡村知识结构、乡土情境、行动者网络全面融合的过程。这种转型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和高效化提供了新路径。


(二)结构-功能-行动者:积分制数字化转型的概念性框架与解释


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将社会系统视为复杂而有序的结构化实体,它由多个相互关联的单位组成。这些单位按照特定的结构组成有机整体。每个单位都有其独特的结构与运作机制。单位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协调是由社会系统的生成结构决定的。在理想状态下,这种结构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与均衡,使得每个单位都能发挥应有的功能。然而,当结构异化或功能偏离时,不仅影响整个社会稳定和均衡,也影响社会其他部分功能的发挥。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治理模式,积分制在乡村社会的单向渗透,容易忽视乡土地方性知识及实际需求,导致村民在治理过程中被动接受与适应性不足。这一做法与乡土社会长期积淀的行为模式和传统价值割裂,容易引发悬浮之困。这些困境恰恰反映了社会系统生成结构的问题,即在积分制推行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乡土地方性知识、具体情境及行动者关系网络,从而导致功能偏离与社会不均衡。


为了克服这种困境,将研究视角拓展至“结构-功能-行动者”的多元分析框架。这一分析框架旨在更精准地把握积分制在实际运作中的复杂机制及悬浮具象。通过这一分析框架,可以更全面地考察积分制在实践中所涉及的不同层面和要素,包括结构设计、功能实现以及行动者的行为策略。首先,在结构上,积分制自身的组织形式和运作规则要从粗放向精细化转型,实现高效、透明与民主。这就意味着积分制的构建不是一个简单的激励规则或框架,而是一个复杂精巧的系统,需要考虑乡土社会的多元性、复杂性与动态性。其次,在功能上,积分制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的作用要从工具理性转为价值理性,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重塑。这就意味着积分制不能停留在政府树典型、村民赚积分的工具层面,而是聚焦于拓展村民自治、重塑乡村社会规范、重构乡村熟人社会的价值层面,充分考虑积分制功能在乡村社会的本土转化。最后,在行动者上,积分制需要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及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平衡。这就意味着在“一元多核”政治语境下,将政府、村级组织、村民等多元主体纳入积分制治理体系。通过数字平台形塑多元主体良性互动,推进多元治理主体在数字空间中不断延伸与扩展。


三、案例分析:Z村三治融合积分制的运行


调研采用集体座谈和个体深度访谈的方法,旨在深入探讨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与乡村社会双向形塑的内在逻辑。集体座谈作为一种集体讨论的方式,有助于收集来自不同利益相关者(如村民、村干部、基层政府等)的多元观点、经验及参与情况。个体深度访谈则是一种一对一的深入访谈方式,有助于获取个体对积分制数字化转型的具体看法、经验和感受。通过对个体的深度访谈,能够更全面地了解积分制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与逻辑,以及个体在其中的角色和作用。本研究的资料来源于调研团队2023年7月至8月对江苏Z村展开的实证调研。期间,团队聚焦于积分制转型前后两个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传统积分制的运行框架与实践困境。第二阶段,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与治理探索。Z村在积分制转型的实践中展现出显著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首先,该村率先启动新型集中居住区建设,面临着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治理、人员管理等新任务和挑战,亟须创新治理模式。积分制的推行,某种意义上是新型集中居住区在新环境、新形势下的一次治理探索。其次,作为江苏省第一批集中居住区建设试点村,Z村不仅率先启动积分制治理,而且是数字化转型先行先试点。这一模式将乡村治理的具体事项细化分类、赋值量化、打分考核,是乡村治理模式创新的缩影。Z村在数字积分推进下取得显著治理成效,并获评2021年度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Z村经验对该区域治理创新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不仅在全域推广学习,还集聚了基层政府注意力资源。


(一)第一阶段:传统积分制运行框架与悬浮之困


Z村村域面积12.38平方公里,目前户籍人口1448户、5742人,共有党员237人。2019年和2021年分别荣获江苏省文明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省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及全省绿化示范村。Z村原为省定经济薄弱村,2015年村集体经济还不足10万元。长期以来Z村治理不仅面临着庭院和村庄环境卫生不如人意、社会秩序和邻里关系紧张等难题,而且面临一定程度的“精神贫困”挑战。这一现象主要体现为部分贫困群众“等、靠、要”的依赖心理。2016年,位于S区的Z村率先启动新型集中居住区建设工程,并建成党群服务中心、扶贫厂房、幼儿园、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新农房建成后,Z村有115户467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2018年,Z村积极探索实施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积分制管理模式,制定“正负面清单”和实施“三重激励”等方法,用“小积分”撬动“大治理”,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自发性、创造性与主动性,把纷繁复杂的村级事务标准化、具象化,推动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成“自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2019年年底低保户全部实现脱贫,并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脱贫示范村居。


为推进积分制的有效实施,Z村建立一套完整的运行框架(参见图1)。第一,成立积分管理专班。首先,专班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自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指导“积分制”考核工作。其次,制定积分制推行方案。设计积分管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然后,充分利用镇村各类会议、社区广播、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积分制”管理考核工作吹风动员。按照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一公示要求组织实施,确保“积分制”管理考核工作顺利有效实施。最后,组织专班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第二,建立清晰的评选机制。一方面,制定了积分制管理评选标准。“积分制”管理工作以户为单位、以户主为积分主体。将社会治安、公益美德、乡村建设、奖励惩罚、家庭生活、脱贫攻坚等多个内容纳入评选范围,制定“Z村村民自治‘积分制’管理正负清单”分值标准(参见表1、表2)。另一方面,执行民主公开的评选过程。振兴自治办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办法并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三,建立规范的奖惩机制。Z村推行的积分制银行紧紧围绕社区居民的物质精神需求,建立一套综合性奖励系统。该体系依据村民积分累计与道德行为,为其提供物质奖励、公益美德评选、表彰先进及政策惠顾与优享。第四,建立严谨的监督考核机制。首先,从监督内容来看,领导小组设置了“积分获取-使用-记录-奖励”的全过程监督,确保积分过程的公正合理及激励与奖惩匹配。其次,从监督主体来看,由村民代表、村干部和第三方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对积分制的运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再次,建立反馈整改机制,鼓励农户对积分制运行中的问题进行举报和反馈,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最后,建立通报退出机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加分送人情等情况,扣发考核奖金,责令辞去公益性职务并深刻检查检讨,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Z村虽制定了完整的运行框架,但是由于结构、功能及主体关系偏差导致其在实际运行中面临诸多悬浮之困。

⒈积分制结构偏差引发规则悬浮


Z村推行积分制旨在通过一套激励机制与量化评价体系提升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与责任意识。然而,由于积分制组织形式与运行规则的偏差,导致其在实践中面临激励效应减弱、行为过度量化和责任过度连带的拷问。积分制的规则虽然存在,但在实际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第一,积分制激励效用减弱。随着积分制的实施,村民对积分激励产生耐受性,导致激励效果逐渐减弱。当积分奖励不再具备吸引力时,村民参与积分治理的积极性会逐渐下降,进而影响治理效能。“今年和去年的积分奖品差不多,洗衣液、毛巾、肥皂等日常用品。冰箱、电视、洗衣机这些大家电只有少数名额,和我们普通老百姓没关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这些荣誉,得是积分考核的先进户才能获得。不参加,对我也没啥负面影响。”(访谈记录:20230815村民ZZG)此外,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与激励机制,积分制规则设计需要不断调整以回应上级注意力与目标考核的转移。频繁的调整不仅破坏积分制度的稳定性,还导致村民对积分制的不确定性与不信任感。“上面考核啥,领导关注啥,我们对群众就考核啥,保证我们对策的灵活性。目前,我们的核心考核指标是集体经济收入,现在我们村干部全员搞项目、拉项目。不然,年底考核,镇里排名公示倒数,领导面子上过不去,我们日子也难过。”(访谈记录:20230815村干部HZM)


第二,积分制对村民行为的过度量化。Z村积分管理将复杂行为简化为积分清单并照此执行,忽视了乡村社会复杂的道德准则与社会网络。乡村社会是基于习俗、传统、人际网络构成的复杂系统,村庄内部主体间互动与行为评价涉及家族关系、社会地位、外部资源、道德规范等多个因素。过度量化不仅导致部分村民采取表面迎合甚至虚假奉承的“伪善”行为,还可能导致村民之间的竞争。这不仅削弱村民之间的团结和合作精神,而且加剧乡土社会疏离与冷漠,使得乡土社会更加离散。“在村庄环境整治过程中,确实有村民为了获积分,存在摆拍行为。我们也曾接到匿名举报,有村民在家门口清扫道路,从不同角度拍很多照片来换积分。积分核实人员都是村里老人,碍于邻里情面,有时候也会睁只眼闭只眼。”(访谈记录:20230816村干部DJH)


第三,积分行为责任连带过度。从积分制管理正负清单来看,村民被要求承担明显超出其能力范畴的责任。如协助追捕嫌疑人、调处民间纠纷、处理非法上访等。村民个人行为与整村治理绩效绑定,这种人为建构的“行为-责任”关联有助于形成统一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但其合法性受到质疑。Z村将积分排名与教育、参军、奖助学金等基本权益绑定,这种利益关联与责任连带机制既缺乏社会规范与道德约束,也缺乏法律层面的可解释性。此外,家庭成员的行为连带责任也面临相似质疑。“一人失分,全家受罚”的规则更多是基于村民自治场域中凝结成的地方性规范或政策修辞,缺乏政策或法律基础。这样的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损害家庭其他成员的合法权益。


⒉积分制运行的功能偏差引发治理悬浮


积分制本身的结构偏差,导致其在实践中功能衰微,产生治理悬浮。功能偏差最显著的问题是乡土声誉功能的衰微,进一步引发积分制目标导向偏差和行为激励偏差。


第一,积分制赖以推行的乡土声誉功能衰微。传统积分制运行以人情、面子、关系等社会资本为核心,形成了一套认可度较高的声誉体系。这套声誉体系对个体行为产生较强的约束力,促使成员遵守社区规范与道德准则。然而,声誉机制具备较强的零散性、地域性、不固定性尤其随着乡土社会凋敝及共同体瓦解,传统声誉评价体系逐渐瓦解。越来越多年轻人不再依赖乡土社会内部评价体系而是受到外部世界影响。这就导致村中长者、族长及德高望重的人,在多元、动态评价标准下逐渐失去其权威。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年轻人离土离乡,空间疏离使其对乡土的声誉感知更加薄弱。这就导致集体意识培育的公共情感淡化、乡土礼俗维系的公共空间裂变。“我们村户籍人口不到5800,留守的都是些老弱妇孺,年轻人在外打工,除了年底回来几天,没人在意村子发展。积分制管理都是村委干部挨家挨户上门统计、核验,积分多少咱们过问也是得罪人,关键也不好意思过问。”(访谈记录:20230817村干部HZP)


第二,积分制演变成基层政府树典型的工具。Z村是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点,上级政府不但会多次考察该村,外地考察团也经常到该村学习经验。这些活动催生了乡镇干部树典型的动机。对于乡镇干部而言,数字积分的快速推进使其看到较快、较高的预期收益。数字积分由此被塑造成打造政绩的重点项目被列入了考核名单。考核名次关系到干部的工作绩效与职务晋升。因而,积分制推行集聚了地方政治优势和领导干部的注意力资源。显然,这一制度发生了目标导向偏差。积分制由村民自治制度转变为执行行政任务的工具。行政权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的过度介入成为积分制推行不可忽视的问题。村干部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在积分制的表面工作,如坐在办公室里填写表格、审核资料、上报数据,而不是解决乡村治理面临的实际问题和需求。从积分制正负清单的具体内容来看,积分制规则的设置具有明显的行政指令色彩。这些规定源自政府自上而下行政性任务派生出的具体要求。这些任务与乡村治理内部结构及村民实际需求严重脱节。


第三,积分制沦为村民争相“赚积分”“兑奖品”的游戏。目标导向偏差一定程度导致行为激励偏差。Z村积分制旨在通过奖励和约束机制激活乡村系统。然而,基于理性设计的激励措施与实际运行情景往往发生冲突。一方面,村民将乡村自治和道德约束理解为政府组织或是乡镇干部、村干部的强制要求,在干部多次走访后而不得不遵守执行,致使积分制演变成被动推行的行政任务。另一方面基于道德行为的积分制日渐演变成简单的“赚积分”“晒积分”“兑积分”游戏,削弱了积分制激励功能。在自我中心主义和关系理性驱动下,甚至有村民启动人情关系和社会网络,帮助自己“赚积分”“赢奖品”。与村民“赚积分”逻辑相应的,是基层干部熟人关系的运用。面对资源紧张的限制,村干部不得不发挥其熟人关系网以确保积分制的有效落实。干部熟人关系网与村民利益最大化策略勾连,孕育出积分制实施过程中的熟人社会特色。


⒊积分制主体关系偏差引发合作悬浮


行动者是推进积分制运行的关键变量,然而Z村积分制推进却面临着诸多行动者之间复杂的利益交织与关系异化现象,导致合作悬浮的现象。


第一,利益相关者抵触。积分制在实践中遇到多重利益相关者抵触。首先,表现为村庄内部主体的反抗。村民作为积分制的直接受益者,对于积分兑换奖励的结果表示不满,甚至到镇里投诉,这不仅仅是对物质奖励的渴望,更是对资源分配公平的诉求。“每次表彰之后,都会有人打12345,质询是怎么评选出来的,想着都是有关系的人拿到奖了,因为他们没拿到,他看到别人拿到就眼红。”(访谈记录:20230817村干部HZM)同时,村干部作为政策执行的关键角色,对积分制带来的繁重负担产生了抵触情绪。在高压之下,村干部可能过分关注分数而忽视了工作的本质和村民的真实需求,从而导致政策目标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偏差。“村民觉得积分排名不合理,他们就会到区里信访,就会打电话投诉,不管有理没理,一个投诉我们就得派专人立马处理。每天光处理这些矛盾就耗费很多时间。”(访谈记录:20230817村干部WXW)


第二,积分通兑壁垒阻隔。积分通兑壁垒主要源于积分政策与外部制度环境的冲突。以低保政策为例,低保资格的申请与确认需要民政部门严格的资料核实及规范的申请流程。低保资格申请、困难救助属于政府的社会福利与保障功能,而Z村积分累计排名靠前的家庭,可凭借积分手册享受便捷的行政服务通道。显然,积分通兑的范畴超越村庄界限,村庄内累计的积分兑换村庄外的服务和权益,可操作性和认可度备受质疑。这种积分通兑方式引发村庄外部居民的不公平感,因为他们没有享受到同样的权益和服务。此外,在同等条件下,这些村民在入党推荐、奖学金发放、困难救助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在村民内部造成不公平感与被剥夺感。


第三,乡村内部多重主体关系冲突。首先,乡镇政府与村干部目标冲突。乡镇政府将积分制作为推动政策执行和提升政治绩效的工具。对于村干部而言,积分制不仅是治理模式创新,更是影响其在村庄中地位、权威和影响力的关键因素。当乡镇政府试图通过积分制来强化监督并考核政策执行效果时,村干部可能采取策略性的执行或象征性合作以保护自身利益。其次,村干部与村民目标冲突。村民更希望积分能够兑换实质性的好处,而村干部在保障村民短期利益的同时,还面临复杂人情关系,考虑村庄的长远发展。“村干部利用积分制度加强对村民的管理,设置各种评级标准和奖惩机制,尤其负面清单的惩戒机制引发村民不满,村民认为村干部这种管理方式侵犯了其自治权利,对村干部本身权力产生质疑。”(访谈记录:20230817大学生村官WZM)最后,村民与乡村能人之间的冲突。乡村能人不仅在经济上占据优势,还在乡村文化、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扮演重要领导角色。这就赋予其在积分管理中较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乡村能人可能凭借其资源优势主导积分资源分配,这就可能导致积分审核与利益分配中的权利滥用与不平等现象。


(二)第二阶段:数字融合下Z村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与治理探索


随着积分制在运行中的问题凸显,Z村开始整村探索积分制改革办法。在数字化技术浪潮推动下,Z村积分制管理抓住数字化转型契机并经历一场深刻转变。这一变革过程主要分为两个步骤:第一,基于乡镇“数字新基建”项目契机,Z村与电信公司合作开发一套积分管理系统,将积分的收集、记录、管理和监督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这一转型,不仅提高积分管理的效率与透明度,也大大降低积分管理的人力成本和经济成本,为基层干部松绑。第二,Z村顺应微信小程序的发展趋势,推出数字积分管理小程序,方便村民快捷地在小程序上进行积分查询、申报及兑换。村民通过注册和登录公众号,轻松查看积分余额和排名情况的同时,随时监督积分结果的变化。基于移动端操作的积分制实践,因其高效和便捷性受到村民的普遍欢迎。全村1448户中90%以上实现了积分管理数字化升级,推广效果显著,实现了积分制结构、功能与主体关系的全面优化(参见图2)。

⒈结构优化:数字监督基础上的高效透明与民主运行


第一,数字积分高效透明运转。传统积分的获取、审核与兑换均依赖人工与纸质文档。积分追溯与验证耗费大量人力。村民碍于面子,怕得罪人,不好意思到村委查询积分。为化解这一难题,Z村主动寻求乡镇支持,与电信联合推出“积分管理”微信小程序。该程序将积分排名、积分兑换、积分规则、农户许愿墙、文明户档案全部搬到小程序,实现了从传统纸质档案到数字档案的可视化、可监督、可追溯与可评估。首先,可视化意味着乡村治理的重要事务均可转化为具体的积分指标,使村民的日常行为得到精准评价与量化。其次,可监督意味着村民积分获取、使用、兑换过程都可以被实时管理和监督。在智能合约等自动化工具赋能下,积分兑换严格遵循既定规则与标准,减少人为滥用与干预的可能性。再次,可追溯确保积分来源和去向可记录、可追踪,增加积分制的可信度。村民清晰地了解积分的使用去向,有助于建立村民对积分制的信任。最后,可评估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帮助决策者掌握村民行为模式与偏好,进而优化积分结构,使其更加契合村民的实际需求与贡献,化解过度量化引发的表面迎合、道德风险及社交疏离。


第二,数字积分管理过程民主化。作为多元民主参与的评分机制,一方面,数字积分实现了为民赋权。积分的规则、流程、审核由村民自主管理、自主决策,这不仅提高村民参与度和满意度,而且推动了积分制在基层治理的合法性。村民通过数字平台参与积分管理全过程,直观感知到自己权利、责任的可视化,从而积极地参与到乡村治理。另一方面,数字积分实现了为民赋能。数字积分鼓励村民通过数字平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以提升其参与意愿和自治能力,在治理过程中更好地掌握数字技能、提升数字素养并增强责任感。最关键的是,数字积分有效弥补治理过程中监督机制匮乏问题。村民通过数字积分平台评价、监督村庄治理,参与积分制决策过程,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从而推动村庄治理的公开透明,重塑乡村社会内部共同体的信任和认可度。此外,数字积分还延展了公共参与空间,让离土离乡的村民及时了解家乡最新动态并参与家乡治理。


第三,数字积分评价机制灵活多元。首先,积分覆盖的领域多元化。数字积分不局限于庭院整洁、助人为乐、社区服务所付出的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还涵盖了文化活动参与、道德品质展现、捐赠公益事业、传统文化传承等多个维度。数字积分丰富延展了村民活动空间与生活质量。其次,数字积分更全面评价村民的行为与贡献。一方面,既定数字积分呈现村民在物质生产、社会活动中的直接贡献;另一方面,对于道德风尚、公民责任等难以通过数字衡量的行为,Z村开发了社区评审团、民意调查、村民投票等多种定性评价机制,保障村民的多元贡献得到认可与鼓励。这种多元评价机制与数字积分互补,不仅能够激励村民在各个领域积极做贡献,还增强村民之间的凝聚力与社区归属感。


⒉功能拓展:数字积分基础上的乡村共同体重塑


第一,数字积分对乡村社会规范的重塑。随着乡村流动性增强、线下熟人社会逐渐解体,原本依托于社会网络的积分制所带来的社会规范和相互监督功能日渐减弱。在这一背景下,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为重塑乡村社会规范带来新的可能性。数字积分不仅适应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而且形塑了一种新的社会规范场域。数字积分通过技术的力量,实现积分记录、积分兑换、奖励机制线上可视,积分运行全流程高效、透明、可追溯。便利的参与模式增强了积分制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更重要的是,数字积分在虚拟空间构建了一个新的社交平台,打破时空限制,使得在场的村民及离场的打工人,都可以在平台上交流,共同建立、维护和遵守新的社会规范。这些规范不仅仅凝结了线上线下社交网络,更是基于数字积分构建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社会网络。质言之,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过程催生了一种凝聚具身在场农户与离土离乡打工人的一种新的社会规范形态。这种新的社会规范形态,既保留了传统积分制的社会规范功能,又适应了现代乡村社会的变化。


第二,数字积分推动乡村共同体的重建。基于数字积分平台构建的社会规范,不仅引领多元社会主体参与乡村治理,而且构筑起超越地理界限的乡村治理共同体。首先,数字积分平台融合多元主体参与,将村庄内部的村民、村委会、基层党组织以及村庄外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纳入平台,实现积分的集中管理、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其次,数字积分场景应用丰富多元。数字积分不仅可以在线购物、兑换商品和服务,还创新性地开发出积分兑换教育培训、旅游福利、志愿服务等。例如,村民可以利用积分报名各类培训课程,不仅激发村民内生动力,而且激活外部培训机构为村庄提供更多教育资源。“寒暑假,村民可以凭借积分参加村里的多彩梦课堂,特别是留守儿童家庭,村里请来专门教师和大学生,给孩子们上一些绘画课、普法课、国学课、足球课等。咱们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教育资源。这类积分服务很受欢迎。”(访谈记录:20230817村干部HZM)最后,在线参与反馈机制提高参与度和共识意愿。积分平台开放并鼓励村民参与积分制的决策过程,如在线意见征集、在线投票、在线积分监督等,大大提高了村民参与度。开放式参与不仅赋予村民更多话语权,更提高其对数字积分的认同感。


第三,数字积分实现乡村熟人社会的重构。伴随村民脱离乡村社会网络向城市迁移,乡村熟人社会日渐式微,社交逐渐疏离。基于数字积分的虚拟社区不仅有效消除空间隔阂,而且将原本处于离散状态的村庄主体重新联结起来,重构乡村熟人社会网络与道德舆论场域。首先,数字积分提供便捷的交互平台。在积分平台,村民不仅可以共同探讨村庄发展方向和公共事务解决办法,还彼此分享积分经验、问题和需求。在线互动不仅加强村内外的联系,还提高了其对村庄事务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其次,积分平台重塑道德舆论约束机制。在积分平台,村民之间相互监督、评价,对不道德、不正当获取积分行为进行抵制和批判,共同维护村庄的公共秩序。最后,数字积分平台不仅是管理和激励工具,还成为Z村村民个人成长和展示自我的空间。积分平台构筑了多元化功能,如政治学习、科普学习、技能提升,有效融合村民个人发展与社会参与。


⒊主体关系优化:数字动员基础上的多元主体协同与良性互动


第一,数字积分拓展了外部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空间。Z村积分制推行起初主要以乡村能人、党员为示范动员对象,特别设立台账记录其参与社会治理、救助、无私奉献的道德事迹。这一模式在村庄内部影响力非常有限。离土乡贤、外源乡贤迫于地缘阻隔不具备参与乡村治理的机会。数字积分不仅突破空间局限,也超越了身份限制。数字积分扩大动员对象的范畴,越来越多的外部“新乡贤”参与到乡村治理,包括外迁村民、流动村民及其他乡村建设者。首先,外迁村民虽然脱离乡土农业与农村生活,但是仍然保持与乡土网络联系及对乡村社会的情感记忆。他们通过数字积分平台关注村庄发展并吸引项目资金回流以回馈家乡。其次,流动中的村民属于半脱离农业农村状态,忙时他们通过发展鱼虾养殖、果园采摘、莲藕深加工等产业扩大村集体经济规模,闲时外出打工经商。他们通过积分平台直接参与到乡村治理。最后,返乡创业的大学生、产业专家等乡村建设者,不仅有丰富的知识技能和广阔的人脉资源,而且对农业农村有着浓厚的志趣。他们凭借自己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与挖掘乡村发展空间,与村民共同参与数字积分治理。


第二,数字积分推动了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和良性互动。在Z村积分制改革之前,乡村中呈现显著的“精英政治”“权威治理”特征。在这一模式下,权力资源向少数权威集聚,如村支书、乡村精英,凭借自身能力、资源和威望对村庄发展、资源配置起到决定性作用。随着数字积分的推进,数字平台将村民、村干部、政府、企业等多元力量纳入积分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每个参与者都可以凭借自己的文明行为和贡献来获得积分并将积分转化为实际的资源和权益。积分的数字化转型不仅提高了村民参与积极性,促进村庄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公共价值创造。甚至,多元主体以积分平台为载体,高效地进行信息交互、资源对接、协同合作,从而实现了参与者的良性互动与协作。积分制的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治理工具与技术的创新,更是乡村治理理念的突破。它打破传统权力结构与信息不对称,赋予多元主体平等参与治理的机会,进而重塑乡村公共价值。


四、解码影响数字积分效能的关键变量:知识结构、情境功能与行动者网络


数字积分变革传统积分治理,推动了乡村治理科学决策、精准预测及精准施,不仅实现了对乡村公共秩序的数字化监督,且推动乡村共同体重塑与价值共创。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作为外在力量,数字积分与乡村社会内部力量的关系。一方面,传统积分在实践中的悬浮之困,仅仅依靠乡村自身内源性力量实现纯粹的内生转型,在乡村衰败的背景下不切实际。另一方面,数字积分的高效推进,从根本上离不开乡村社会内源性力量,包括村民认同、村民参与及乡村社会资本。质言之,数字积分要与乡土环境实现充分互动与融合。数字积分只是消解传统积分制梗阻的可能性工具。数字积分的高效推进与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入理解积分制实施的内容本质,贴近乡村实际需求,实现在地化、本土化的转型。质言之,数字积分要与乡土知识结构、乡土情境及乡土行动者网络深度融合。这种深入的融合不是表面的嫁接,而是深层次的适应、互动和加强,才能避免水土不服而再次陷入悬浮之困。


(一)融合乡土知识结构


乡土知识结构是个人或集体在特定地域、历史、文化背景下形成的知识体系、价值和信念。它是一种根植于地方文化与社会实践的认知模式,是文化知识持有者对自身的价值观、思维方式、社会心理的了解,包含了特定地区人们长期生活、生产、劳作、交往中形成的习俗、传统、语言、技艺、社会规范、宗教信仰等。乡土知识不仅反映了当地村民对世界的深刻理解与洞察,而且指导其行为与生活方式。同时,还能够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进行本土化想象与建构。最典型的知识建构是乡村自发秩序的形成过程。自发社会秩序是缓慢进化过程的产物。乡村自发秩序形成过程融合了历史沉淀与集体智慧。在这个进化过程中,规则系统不断吸收和融合各种经验与知识。乡村社会自发形成的规则、秩序与制度正是乡村社会知识积淀的过程。融合这些乡土知识是数字积分高效推进的前提。这些乡土知识包含了数字积分赖以推进的规范性知识。这些知识影响主体对数字积分的认知、参与意愿及行为选择。


融合乡土内部规范性知识,可以提高村民对外来新事物的认知与接受度。规范性知识是乡村社会基于长期生活实践、民间信仰、传统习俗等形成的非正式知识,如村规民约、乡土工艺、生产经验等,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实践性及广泛的群众基础,对数字积分推行有着深远影响。当数字积分较好融合规范性知识时,这些知识可能成为数字积分推行的支持系统。首先,提高村民的认同与支持。乡村社会中存在着一套自成体系的社会规范与行为准则,蕴含着村民对公平、互助、集体利益等价值观念的重视。数字积分的设计和推行要与这些价值观念契合,促进资源的公平分配、社区的互助合作,使村民在参与数字积分过程中,不仅获得物质上的奖励,还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与认同。这种认同感有助于提高村民参与数字积分的意愿和能力。其次,增进文化适应。非规范性知识蕴含丰富的文化特征与社会习俗。数字积分的推行要尊重农村的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这些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对村民行为与思维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数字积分推广运用中,应该避免与这些乡土文化发生冲突。确保数字积分与乡土文化及道德规范融合,更好地服务于乡村发展。最后,提高社会动员效力。规范性知识是村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凝练的经验与智慧,涵盖了乡土治理、民俗风情等各个方面。当数字积分融合了乡土知识,以村民更容易接受和理解的形式呈现时,可以增强村民对数字积分制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种认同感与归属感进一步促进数字积分在乡村社会扎根。


(二)融入乡土情境


情境是知识生产的源头。在实践中沉淀的乡土知识来源于特定的社会情境,只有将知识置于具体的情景和社会关系中方能理解其对社会脉络与人类行为的重要意义。作为一项旨在提升乡村治理效率、激励农民参与治理的工具,数字积分的推行亦受到乡土情境的影响和制约。首先,乡土知识是农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智慧,它深深植根于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地域文化中。农民对于作物轮作、田间管理的了解,以及对传统习俗、社区治理的认知,都是在特定的乡土情境中形成并得到传承的。数字积分作为一种外部的干预措施,必须遵循这类乡土情境,尊重和顺应这些传统智慧和习俗,才能被农民所接受和有效实施。其次,乡土情境不仅影响着知识的生成,还塑造了当地人的行为模式和社会结构。例如,在节日庆典、祭祀活动中体现出的集体主义精神,在社区管理和纠纷解决中展现的自治传统,都是乡村社会运作的重要基础。数字积分制的推行必须考虑到这些社会情境,避免违背当地的社会习俗造成执行上的障碍。再者,乡土情境具有外部建构功能,意味着乡土知识生成和传播是在行动者互动的现实社会情境中进行的。因此,数字积分制的推行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和互动,才能真正发挥其内生动力。这要求数字积分制的实施方式要贴近农民的实际需求,使用他们习惯的语言和交流方式,符合他们的行为模式。如果在数字积分的具体实践中,将农民视为他者或被动接受者,则会陷入梁漱溟提出的“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的困惑。


农民是乡土情境的创造者与守护者,其主体性对提升数字积分效能起到决定性作用。首先,农民的主体性体现在对传统知识经验的传承与保护。在乡村社会,农民是传统文化的承载者与传递者,对生产、生活、人际关系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验为数字积分推行提供丰富的经验与实践路径。农民的主体性保证了这些知识和经验的传承与发扬。其次,农民的主体性体现在其对新知识的接受与应用。随着数字技术的涌入、直播经济的涌现,农民在生产、生活及思维方式等方面都经历了深刻的变革。他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以适应新的情境。在这一过程中,农民主体性作用体现为其主动寻求和接受新知识、使用新技能,进而推动数字积分高效运行。最后,农民的主体性体现为其对乡土情境的认知与理解。乡村社会独特的农业生产活动、乡村社会关系、传统文化与习俗,共同构成了乡土情境。农民对乡土情境有着深刻的认知、理解和情感。这种主体性作用,能够使得农民根据乡土情境的特征,制定出适合当地发展的数字积分政策和执行办法。他们不仅是乡土知识的传承者与建构者,也是新知识的接受者和应用者,更是乡土情境的参与者和改造者。发挥农民主体性,对于数字积分的推进及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农民的主体性是数字积分高效推进的核心变量,其知识、技能与态度对数字积分推进有着深远影响。我们须尊重并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使其成为推进数字积分的主力。然而,在数字技术不断涌入乡村社会的背景下,农民面临“自我矮化”与“外部贬低”的双重压力,被外部塑造成了“他者”存在,不仅被贴上“数字弱势群体”“信息小农”等蔑称,而且被描述为“知识无效、行动无力、理性无德”群体。典型的表现是农民对自身传统知识与技能的怀疑,以及对现代科技和外来数字文明的依赖甚至沉迷。面对外部力量介入对农民自主性的限制,如何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激发其推行数字积分的内在主体性,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新课题。首先,从根本上改变对农民的刻板印象,彻底破除对农民的污名化标签,从问题视角转为主体性视角,重新挖掘其独特优势与巨大潜能,增强其自我认同。这是激发其推动数字积分运行内生动力的关键。其次,充分吸纳民意。数字积分的规则、标准和奖励机制的设置,充分听取农民的需求与意愿,赋予其充分的参与权与决策权,确保数字积分的适应性与可操作性。同时,在数字积分的实施过程中,建立农民参与的评价与监督机制,让农民对数字积分运行效果进行反馈,促进积分制的持续优化。再次,重拾文化自信。数字积分的推进充分考虑当地文化习俗与传统,制度设计和实施与乡土文化融合,提升农民对自身价值的认知,帮助农民培养文化自信。最后,接纳数字素养的客观差异,缩小数字鸿沟。乡村地区数字素养普遍较低,因此在推广数字积分时,通过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和政策解读等方式,帮助农民提升数字素养,增强其在数字积分推广中的参与能力。


(三)融入乡土行动者网络


长期以来,我国的乡村社会构建了以“关系”为核心、差序格局为特征的社会网络。且人际关系的作用被放大,个体的行为选择往往与其周边的人际关系密切关联,常常受到“人情”“面子”“关系”等传统资本的影响。这种独特的差距格局根植于传统的血缘、宗族关系,也构成了复杂的社会网络。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村民的关系网络既可能成为数字积分推进的支持系统,也可能成为阻碍系统。村民在这个网络中通过亲疏远近、礼尚往来、面子交换维系彼此的关系。这一关系网由亲情、友情、邻里关系错综交织而成,形成难以撼动的稳态。在这个网络中,村民行为与决策受到“行动伦理”的指导,这是根植于当地文化土壤的逻辑法则。在这样的社会中,外部力量想要介入,可能仅仅触及表面。数字积分的全面融入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积分植入到现有乡村社会体系,而是在原有行动者网络基础上深入的本土化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政策设计时,充分考量乡土网络关系,对数字积分规则、流程与执行方式全面而细致地进行考量与调整,充分适应乡土社会的独特性。只有尊重和融入乡村行动者网络,才能找到数字积分嵌合的角度和方式,实现数字积分的高效推进。


第一,融入乡土内部关系属性的行动者网络是数字积分推行的重要资本,能够增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和信任。当村民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和互信时,他们更愿意共同参与数字积分的推行,从而形成一种集体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更容易激发其主体性。重新发现并确立社区成员的主体性是数字积分有效推进的重要社会资本。通过重新发现和确立社区成员的主体性,数字积分的推行能够更好地激发乡村居民的自我认同和自我价值重塑。这种主体性的回归有助于乡村居民与外部世界的互动与交流,从而增强他们对数字积分的互动、认同和参与。当乡土行动者网络中的成员互动频繁且信任加深时,他们更容易就数字积分达成共识。这种共识的形成有助于数字积分的落实,并有助于乡村秩序与共同体建构。乡村秩序与共同体建构,将有效促进社区声誉恢复。通过社会资本的培育和社区成员的集体互动,乡村社区能够形成声誉维护共同体。社区成员会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共同维护社区的声誉和利益。此外,乡村社会中的家族、宗族、村落等构成乡土社会非正式网络,这些网络影响信息传播与资源分配。当数字积分推进与家族长或村落领导合作时,能够减少过程性障碍及摩擦。由此,数字积分制的实践范式应该从“国家视角”向“农民本位”转变,更加关注乡村居民的需求和参与。尊重和融入乡土行动者网络,不仅有助于数字积分的成功实施,也有助于促进乡村社区的全面发展和社区共同体维护。


第二,基于乡土外部政治属性的行动者网络是影响数字积分推行的关键资源。由于中国特殊的政党制度,乡村社会对政府有着天然的亲和性与依附性。数字积分在乡村社会的推进也受到政府科层组织的影响。科层组织内部的网络是多元且复杂的,尤其是在我国的地方政府中,这种复杂性尤为显著。传统意义上,学者们倾向于从理性化视角解读科层组织,一致认为科层组织成员行为和决策基于理性计算。然而,在科层末梢的基层政府中,干部的行为模式却不能简单地用理性计算来衡量。在数字积分推进过程中,基层干部不仅是理性的决策者,须全面衡量评估数字积分推进的可行性、可持续性及适用性,更是地方关系网络中的节点及情感丰富的个体。尤其当数字积分推进和落地面临地方上障碍时,往往依赖干部个人在地方上的关系网络维护与情感投入的程度。当组织与干部掌握了地方习俗、风土人情、社会规范时,能帮助组织更好地理解并适应地方环境,提升政策执行的本土化与在地化。以Z村为例,基层干部在数字积分推进中,也是基于理性关系、关系网络及情感关系的综合考量。当地干部熟悉地方风土人情,不仅能够提升数字积分推进的适应性和配合度,而且塑造了科层组织内部运作逻辑。由此,数字积分的推进,不是简单地将数字积分强行嵌入,而是融合乡土外部政治网络,同时呈现出独特的地域特色。


五、结论与讨论


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治理,数字积分与乡村社会长期积淀的传统治理模式之间不可避免存在一定张力。数字积分治理逻辑与传统乡村治理模式之间并非进步主义替代关系,而是在两者的调适、互补及交融中推进乡村社会善治。数字积分不仅创新农民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途径,而且创新了国家照见社会的方式,使得模糊的治理对象清晰可见。一方面,实现了制度可视。数字治理的精准性和高效率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在量化和标准化的基础上,传统工作流程可以被固定下来。数字技术向村民日常生活渗透,以数字积分将治理领域中个体行为与嵌入平台的制度分值匹配,构建起社会道德与制度的量化尺度,实现国家对社会行为的直观可视,以数字平台将离散的个体行为集聚为有序的结构化表达。另一方面,实现了行动可见。数字积分的实践过程将村民个体行为与具体场景(如清洁卫生、孝老爱亲、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勾连,塑造一系列行动典范(如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儿媳等)。典范塑造的过程,是对个体行为道德的引导过程。在数字积分的驱动下,整个乡村实现了有效的社会黏合。在制度可视、行为可视的双重逻辑下,数字积分治理不仅增强了乡村社会治理的可操作性和透明性,而且为乡风文明的扎实推进提供了道德支持与行为指引。


数字积分在推动国家与社会关系平衡时,避免不了回应本土化议题。数字文明的嵌入需要融入乡土知识结构、乡土情景及行动者网络,才能真正实现数字积分的在地化与本土化。数字积分的本土化过程不仅仅是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适应与改造,更是数字文明与乡土文明相互碰撞、摩擦到相互吸纳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数字文明在乡土社会扎根,与乡土文化、乡土情境、乡村行动者相融相生。当然,数字积分虽然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但是不能忽视其潜在的风险。最显著的是,在数字技术主义思潮下,过度强调数字技术的工具价值而忽视其背后的本质目的和意义价值,则可能导致乡村治理的本质被边缘化。从国家与社会结构关系层面来看,这种做法可能侵蚀国家治理公共性和回应性。从更深层次来看,或许造成技术异化及冷冰冰的治理。更为严重的是,国家依赖可视化技术照见社会而社会却被遮蔽,国家亦看不清基层治理真实面貌和动态。因此,数字积分制的推进,谨防技术遮蔽社会的真实状态,务必照见社会的丰富性、多元性和真实性,确保乡村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得到理解和尊重。质言之,数字积分也要接地气,实现本土化、在地化的转型。数字积分作为乡村社会自我成像的可视化手段,不仅是工具在治理中的嵌合,更应该强调乡村社会共同体内在的黏合、互动与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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